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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基本要求

2022-8-18 14:13:37 1585

今年以来,省厅成立了8 个帮扶组对沿江八市开展了 2 轮臭 氧污染防治攻坚监督帮扶。帮扶过程中,发现活性炭吸附装置使 用非常普遍且问题很多,如设计风量与处理废气不匹配、设备结 构不合理、活性炭质量以次充好、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不 满足标准等 ,为此,根据国家 、省相关的标准规范,提出我省对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治理效果产生影响的关键参数要求,供各地进 行入户核查时参考使用。(中清绿能环保专业活性炭箱设计改造、风管改造、风罩设计改造工程一体化服务公司,电话:15250486898

、设计风量

涉 VOCs 排放工序应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 罩收集,无法密闭采用局部集气罩的,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 选择收集点位 ,按《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》( GB/T 16758 ) 规定,设置能有效收集废气的集气罩,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 VOCs 无组织排放位 控制风速不低于 0.3 米/秒。

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应满足依据车间集气罩形状、大小数量 及控制风速等测算的风量所需,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 机、增设烟道风机 、增加垂帘等方式进行改造。

二、设备质

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性炭罐内部结构应设计合 理 (参见附图) ,气体流通顺畅、无短路、无死角。活性炭吸附



装置的门、焊缝、管道连接处等均应严密,不得漏气,所有螺栓、 螺母均应经过表面处理,连接牢固。金属材质装置外壳应采用不 锈钢或防腐处理,表面光洁不得有锈蚀、毛刺、凹凸不平等缺陷。

排放风机宜安装在吸附装置后端,使装置形成负压,尽量保 证无污染气体泄漏到设备箱罐体体外。

应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和出气管道上设置采样 口,采样 设置应符合《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 HJ   T 386 2007 的要求 ,便于 常监测活性炭吸附效率 。根据活性 炭更换周期及时更换活性炭,更换下来的活性炭按危险废物处理。 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应配备 VOCs 快速监测设备。

三、气体流速

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。采 颗粒活性炭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 0.60m/s,装填厚度不得低于 0.4m。 活性炭应装填齐整,避免气流短路;采用活性炭纤维时,气体流   速宜低 0. 15m/s;采用蜂窝活性炭时,气体流速宜低于 1.20m/s。

、废气预处理

进入吸附设备的废气颗粒物含量应低于 1mg/m³ 若超过 1mg/m³ 应先采用过滤或洗涤等方式进行预处理。

活性炭对酸性废气吸附效果较差,且酸性气体易对设备本体 造成腐 应先采用洗涤进行预处理。

企业应制订定期更换过滤材料的设备运行维护规程,保障活 性炭在低颗粒物、低含水率条件下使用。



、活性炭质量

颗粒活性炭碘吸附值≥800mg/g,比表面积≥850m2/g;蜂窝活 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 0.9 MPa,纵向强度应不低于 0.4MPa 碘吸附值≥650mg/g,比表面积≥750m2/g。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 性炭常规及推荐技术指标详见附表 1 、2。

企业应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、比表面积等相 关证明材料。

、活性炭填充量

采用 一次性粒状活性炭处理 VOCs废气,年活性炭使用量 不应低于 VOCs 产生量的 5 倍,即 1 VOCs 产生量,需 5 吨活 性炭用于吸附,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 3 个月,更换周期计算按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 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》有关要求执行。



附图



附表

1      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常规技术指标


粒活性炭

窝活性炭

活性碳纤维

1

分含量 / (%)

10

10

25

2

磨强度/ (%)

90

-

-

3

抗压强度 / (MPa)

-

向:0.9

-

-

向:0.4

-

4

裂强力/ (N)

-

-

5

5

着火点 / (℃)

400[ 1]

400

500

350[2]

6

吸附值 / (mg/g)

800

650

1050

7

氯化碳吸附率 / (%)

45

25

65

[ 1]煤质活性炭执行该要求。

[2]生物质活性炭执行该要求。

2      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推荐技术指标


粒活性炭

窝活性炭

性碳纤维

1

工作容量/ (g/ 100ml)

7

-

9.5

2

吸附率/ (mg/g)

300

300

420

3

/ (%)

15[ 1]

-

5

8[2]

4

比表面积/ (m2/g)

850

750

1100

5

密度/ (g/cm3 )

/

0.35~0.55

-

-

[ 1]煤质活性炭执行该要求。

[2]生物质活性炭执行该要求。

备注:( 1 ) 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需满足表 1 中常规技术指标要求 。表 2 中推荐技术指标可 按照送检需求选择性测试。

( 2 ) 再生活性炭产品除了满足本标准要求外 ,还应满足 GB 34330 HJ 1091 中相关综合 用产物要求。

( 3 )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用活性炭除应满足表 1 规定外 ,还应满足 HJ 2026 中吸附剂的要求。